嵌入式灯具是一种固定式灯具,是设计成打算完全或部分嵌入安装表面的灯具,嵌入式灯具能安装在封闭空腔内,也可以经由表面(如吊顶)安装。嵌入式灯具嵌入的表面可以是顶棚、墙面,也可以是地面,其中嵌入顶棚、墙面的嵌入式灯具通常用于室内,而嵌入地面的灯具(俗称地埋灯)用于室内和室外。
2008年第3季度,市质量技监局对本市生产、销售的嵌入式灯具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依据GB7000.12《嵌入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GB7000.1《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GB17743《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17625.1《电磁兼容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对产品的标记、结构、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耐久性试验、耐热、耐火、插入损耗/骚扰电压、谐波电流等14项强制性指标进行了检测。
本次抽查的22批次产品,其中19批次是不带调光开关的嵌入式白炽灯灯具,另有3批次是带控制装置的嵌入式气体放电灯灯具。经检验判定合格9批次,不合格13批次(其中1批次为质量上的问题严重),抽样合格率为40.9%。从检验结果看,主要的不合格项目为标记、内部接线(截面积),耐热和耐火。
本次抽查发现,有13批次灯具的标识不合格,最突出的问题是灯具上标记内容不全和标记位置不当。
灯具的标记包括灯具上的标记和可以在随灯具一起提供的说明书里面给出的附加内容,是产品安装、使用和维护的重要安全指标,包括产品的额定功率、标称电压以及离被照物最小距离的符号等。GB7000.1-2002第3.2条规定,额定功率等与光源有关的信息应标在灯具的外表面,或标在换光源时卸下的罩盖反面,以保证在换光源时能看到这些光源信息。额定功率等与光源有关的信息不能标在换光源时看不见的安装面上,属标记位置不当,13批次标识不合格产品中有11批次灯具因以上问题被判不合格。
2、内部接线(截面积)、耐热和耐火项目是本次抽查实物质量不合格的主要项目
标准规定,在没有采取规定的保护的方法情况下,灯具内部接线批灯具的内部接线截面积未达到标准规定。导线截面积过小是灯具安全的一大隐患,若发生故障产生大电流时,在供电支路保险系统动作前,导线绝缘层可能被烧毁、继而引发火灾或触电等安全事故。
本次抽查有1批次灯具的耐热和4批次灯具的耐火指标不合格。灯具或部件使用的在允许电压下不导电的材料应耐热、耐火,才能使灯具在正常工作中不会由于绝缘材料的变形或着火造成灯具不安全。
针对本次产品监督抽查情况,市质量技监局已要求有关区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依照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对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公司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市质量技监局将组织执法人员对有关企业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情况做监督检查,对继续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企业依法严肃处理,确保众多购买的人的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