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岗区,广州市原市辖区,2005年建立,2014年吊销并整合为新的黄埔区!
萝岗区,这一个姓名听起来既了解又生疏。关于不少广州人来说,或许仅存在一小段时刻听闻过,可是关于当地来说,应该是十分深入和骄傲的。
萝岗区,是广州市原市辖区,现已吊销,在2005年4月,为了给广州城市开展“东进”战略,发挥开发区的辐射带动效果,统筹城乡开展,建立萝岗区,统辖面积393.22平方公里,面积规划十分大,潜力也很大,事实上,现在黄埔区强壮的经济实力,得益于当年的萝岗区打下根底。2014年2月12日,赞同吊销广州市黄埔区、萝岗区,建立新的广州市黄埔区,以原黄埔区、萝岗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黄埔区的行政区域,黄埔区人民政府驻萝岗大街香雪三路1号。自此,萝岗区退出前史舞台。
当年黄埔区和萝岗区整合的时分,关于称号确认谈论就比较风趣,终究依据 “留驻不留名” 的准则,两区兼并后定名为黄埔区,新的黄埔区政府驻原萝岗区府。这也引发了一些谈论,究竟黄埔区有着深沉的前史背景和文化底蕴,而萝岗区是相对较新的开展区域,新的命名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表现了对前史传承的尊重以及区域开展的延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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